2018年第 102 号
为做好汽车、摩托车产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审核确定了2019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许可证条件的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1—2019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x
附件2—2019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
附件3—2019年度符合申领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