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按照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建设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的要求,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发展“丝路电商”,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2016年以来,中国已与多个国家签署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并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合作伙伴遍及五大洲,“丝路电商”成为经贸合作新渠道和新亮点。
目前,与中国建立电子商务合作的国家包括:
菲律宾、 老挝、 泰国、 巴基斯坦、 新加坡、 白俄罗斯、 塞内加尔、 乌兹别克斯坦、 瓦努阿图、 萨摩亚、 哥伦比亚、 意大利、 巴拿马、 阿根廷、 冰岛、 卢旺达、 阿联酋、 科威特、 俄罗斯、 哈萨克斯坦、 奥地利、 匈牙利、 爱沙尼亚、 柬埔寨、 澳大利亚、 巴西、 越南、 新西兰和智利。
中国与巴基斯坦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
更多法律法规,参见全球法规网巴基斯坦法律查询指南。
中国与白俄罗斯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
● 《消费者保护法》
更多法律法规,参见全球法规网白俄罗斯法律查询指南。
中乌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
● 《电子支付法》
更多法律法规,参见全球法规网乌兹别克斯坦法律查询指南。
中国和哥伦比亚签署《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商务部与冰岛外交外贸部签署《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更多法律法规,参见全球法规网冰岛法律查询指南。
中国和奥地利签署《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商务部与智利外交部签署《关于电子商务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更多法律法规,参见全球法规网智利法律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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