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规范管理和服务,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和动态管理的要求,经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对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对监测合格的义乌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保留义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新认定义乌市嘉君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为义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取消浙江蜜蜂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的义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现将义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含已监测合格的金华市级以上23家,见附件),希望监测合格及新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和品牌发展,不断增强企业综合实力,为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义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转自义乌市政府网站,原文为:
关于公布义乌市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http://www.yw.gov.cn/art/2021/12/7/art_1229142744_1768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