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7号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金华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12月17日起到12月24日止。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方式 联系处室:金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机关大楼1525室 邮编:321017
举报电话:0579—12380
举报网站:www.zjjh12380.gov.cn
任前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