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孟晚舟为申请保释向加拿大法院提供的“宣誓证词”的第1-4页
上星期五,法院已经开始审理是否允许孟晚舟保释候审,但是没有作出决定,今天法院将继续审理,可能在今天作出裁决。
为了申请保释,孟晚舟向加拿大法庭递交了一份“宣誓证词”,这份“宣誓证词”昨天被媒体全文公布。通过这份“证词”,孟晚舟确认自己是中国公民,无任何其它国籍。
根据这份证词,孟晚舟有两个英文名:Cathy Meng和Sabrina Meng。由于这份证词长达55页,我只能在此择要翻译,供大家参考:
- 我,孟晚舟,来自中国深圳,宣誓并陈述如下:
- 1972年2月13日我生于中国成都,今年46岁,我是中国公民,无任何其它国籍。
- 我有一本中国护照和一本香港护照。我居住在中国深圳。
- 我已婚,丈夫姓名为Xiaozong Liu (其它有关丈夫的个人信息被涂黑)
- 我毕业于华中理科大学,硕士学位。1993年加入华为,现任香港华为首席财务长、国际财务部总裁。我也是华为的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长。
- 虽然我是中国公民并通常居住在中国,我和加拿大关系密切,特别是温哥华。我第一次来温哥华是15年前,此后我经常回来。我曾经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但已经放弃。
- 2009年我和我丈夫在温哥华购买了一套住宅,地址是4005 28th Street,当时我丈夫在加拿大攻读硕士学位,并拥有学生签证。我儿子在XX年和XX年之间,在温哥华上学。(有关子女的信息被涂黑)
- 2012年后,我的孩子们已经不在加拿大居住,虽然如此,我丈夫和孩子们每年夏季经常在温哥华居住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之久。每年夏天,我本人也经常在温哥华居住2-3个星期。
- 2016年,我和我丈夫在温哥华购买了第二套住宅,地址是:1603 Matthews Street,目的是重新装修后供家庭使用,目前正在进行中。
- 本文附件A是第一套住宅的估价书,2017年的估价是560万元,我的购房贷款是汇丰银行提供的是2.5(百万元)。本文附件B是第二套住宅的估价书,2017年的估价为1630万元,汇丰银行提供了500万元的房贷。
- 12月1日星期六,我从香港飞抵温哥华,我被加拿大边防局扣留审问。
- 由于我多年来有严重的高血压病(severe hypertension),我被短暂送往Richmond General Hospital诊治。现在我仍然感到不适,病情正在恶化中。
- 我一生中有多个健康问题。我的高血压问题已有多年历史。2011年我得了颈部癌症(thyroid cancer),并且作了手术。2018年5月我因为“睡眠呼吸困难症”spleep apnea做了手术。目前我对吞食固体食物有困难,不得不改变食谱。我的医生要我常年服药。
- 我在中国或任何其它地方没有犯罪记录。
- 如果法院准许我保释,我将遵守有关规定。我将交出我的护照,居住在温哥华4005 28th Street。如果允许,我的丈夫、女儿和其它家庭成员将来温哥华与我同住。我和我的丈夫愿意把温哥华的两套房产作为担保。
- 我父亲是华为的创始人,我不会做任何事情使我父亲的名誉受损。
- 我坚持我是无罪的,不接受所有加在我身上的罪名。
- 我将留在温哥华抗争引渡,如果我最后被引渡,我也将在美国法院继续抗争。
- 此“宣誓证词”用来支持我2018年12月3日保释申请书。
- 第4页是孟晚舟在公证官面前的宣誓签名
以上共四页,其余51页略去(房地产估价文件,银行房贷文件等)。(阅读孟晚舟“宣誓证词”全文,点击这里)
根据已知的资料信息,美国检方反对孟晚舟保释候审的理由如下:(1)被告是重要嫌疑犯,不应给予保释,(2)罪名一旦成立,可能判刑30年,构成被告的逃跑动机,(3)被告有大量资源和人脉关系可协助其逃跑。
孟晚舟申请保释候审的理由如下:(1)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不好,(2)愿提供约2000万元(未扣除房贷)的资产作为担保,(3)父亲是华为创始人,不会损害父亲的名誉。
上图:美国司法部检察官通过司法部“国际事务办公室”转告加拿大法院的函件部分内容
此信的目的是列举理由要求加拿大法院拒绝孟晚舟的保释申请
孟晚舟已经保释外出候审,保释条件虽然很酷刻,毕竟比被关在拘留所内要好得多,至少能和家人团聚,改善生活环境,获得比较好的医疗和护理条件。
下一步,加拿大法院将于明年一、二月份再度开庭,裁决是否接受美方的引渡要求。这个过程可能持续很长时间,即便接受美方的“引渡”要求,孟晚舟还可以上诉。有人估计,一拖10年也不是没有可能。
美方指控孟晚舟触犯刑事罪,究竟有什么证据,目前我们不知道,但是根据美国检方通过司法部“国际事务办公室”转告加拿大法院的信件来看,我们大致可以看出一个轮廓:
- 对孟晚舟的主要指控是她代表《华为》高层向一家银行作了“虚假陈述”,欺骗了多家国际银行,导致这些银行做了不该做的数以百万美元计的交易。
- 检方提供了一个有关证据的清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1)多位证人的证词,(2)大量物证,例如公司的财务报表,电子邮件,内部文件等,(3)孟晚舟向银行所作的PowerPoint陈述。
- 孟晚舟面临多项刑事控罪,每一项控罪都可能导致30年囚禁。
虽然美方还没有公开有关证据清单的具体内容,我们已经可以看出,美方拥有一些《华为》公司的内部文件,例如财务报表、电子邮件、公司文件等。这些东西是怎么得来的?也许是伪造的,但也许是有人告密、提供。我们不能排除《华为》出内鬼的可能性,中国历来不缺“汉奸”。《中兴》案就出过内鬼,使公司处于被动。
美方在函件中称,2017年4月,美方为调查《华为》,曾经通过法院向《华为》的美国分公司发出传票,自此之后,《华为》关闭了美国的分公司,调走了知道内情的员工,销毁了公司文件,故意阻碍美国政府的调查。此后,孟晚舟和其它高管再也不来美国,而在此之前,孟几乎每年都来美国,她至今还有一个儿子在波士顿某寄宿学校就读。
大家都知道,美方的最终目标是制裁《华为》,现在已经有美国的国会议员,要求政府立即制裁《华为》。我们不知道以上这些证据的分量究竟有多大。如果证据的份量已经很大很充分,美方大可直接制裁《华为》而无需费时费力起诉孟晚舟,但如果美方感到需要从孟晚舟身上挖出更多,那么反过来也可以证明美方现在已经掌握的证据并不充分,不足以构成制裁《华为》的借口。
究竟如何,我们只能等待更多的信息浮出水面。